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广州正通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其经营条件满足劳务派遣业务的法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准予广州正通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并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许可范围为: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聘、派遣、管理等相关服务。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许可证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劳务派遣经营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广州正通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经营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此决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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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9 23:02:49